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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杨伟采纳出具警示函监管办法的决议

发表时间: 2025-03-19 12:52:56 文章出处:精彩案例

  依据《期货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档办理人员任职办理办法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则,我局决议对你采纳出具警示函的监督办理办法。你应加强有关规则法律法规学习,进步合规认识,实在实行办理责任。

  假如对本监督办理办法不服,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请求,也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办理办法不中止履行。